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卧龙区:离婚不成三摔幼子 婆婆要法官按故意杀人治她罪

【字号 】 打印  2010-3-8 9:53:50  来源: 南阳新闻网  [www.01ny.cn] 进入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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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不成三摔幼子 婆婆要法官按故意杀人治她罪
2010-03-08  来源:大河网-河南法制报

    

    糊涂母亲面对婆婆流下了悔恨的泪

   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8日讯 大河网-河南法制报报道:南阳市卧龙区一母亲和丈夫闹离婚未果,竟把怨气撒到了8个月大的亲生儿子身上——接连3次将儿子摔到水泥地上。日前,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,摔孩子的该妇女后悔得在婆婆面前痛哭。法官考虑到她有救孩子的情节,认为可以不按“故意杀人罪”对其定罪,但该妇女的婆婆始终不肯原谅她,要法官按“故意杀人”治她的罪。

    嫁给贫穷的丈夫妻子后悔

    10年前,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朱屯村的朱苗苗(化名)年方二十二,她对卧龙区蒲山镇倪家洼村的倪军(化名)一见倾心,因为倪军长得好看。但倪军早年丧父,家境贫寒,为此,朱苗苗的家人希望女儿退掉婚事。面对家人的反对,死心塌地要跟倪军的朱苗苗干脆住到了倪家。而朱家人觉得很没面子,在朱苗苗结婚时没有送嫁妆,甚至连个送亲的人也没去。

    婚后的朱苗苗并不幸福。拿她的话说,丈夫爱赌博,经常打她,还好吃懒做。她不但没过一天好日子,反而沦为生儿机器。10年来,朱苗苗怀的第一个儿子流产,第二个儿子今年已经6岁,第三个儿子因家庭贫困被丈夫送给了别人,第四个儿子现在才一岁多点。

    2009年5月,倪军没打招呼,一个人外出打工,至今下落不明,这可苦了刚生下小儿子不久的朱苗苗。虽说大儿子由婆婆王芹(化名)带着,但朱苗苗自小娇生惯养,嫁到倪家后连农活都不会做,以致平时家中缺吃少穿。丈夫走后,小儿子连奶粉都吃不起了,就只能喂些面汤,面粉还是向婆婆讨的。最让朱苗苗难以启齿的是,作为女人,家中连买卫生纸的钱都没有。

    离婚遭反对三摔幼子

    去年8月17日,朱苗苗打破10年坚冰,抱着孩子第一次回到娘家陆营镇,同家人商量离婚的事,却遭到母亲明确反对。朱苗苗的母亲认为,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,“私奔”已让他们很没面子了,如今再离婚,村里人岂不笑掉大牙?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,朱苗苗抱着当时仅有8个月大的儿子离开娘家,边走边想,边想边哭。突然间,她像发疯一样,把怀中哇哇大哭的儿子摔到脚下的水泥路上,然后弯腰抱起来,再次摔下。等第三次摔下时,孩子一下子没了哭声,头上冒着鲜血,大便流了一身。

    朱苗苗突然害怕了,抱起儿子大喊“救命”。哭着拦了几辆车后,终于有车将朱苗苗送到了南阳医专附属医院。经过3天抢救,孩子终于苏醒过来。20多天后,孩子痊愈出院。经法医鉴定,朱苗苗把儿子摔成重度颅脑损伤,左肾积水,构成重伤。就在孩子被摔的当天,朱苗苗的婆婆王芹闻讯赶到医院,一看孩子被摔成那样,立即报警。朱苗苗被警方带走时,还没能看到孩子醒来。她说,婆家和娘家都这样对待她,冲动之下,她想摔死儿子报复他们。

    婆婆要求重判儿媳

    随后,朱苗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。但在公诉时,卧龙区法院少审庭的庭长董勤光发现,朱苗苗有主动救孩子的情节,而且考虑到朱苗苗的婆婆年迈,丈夫又下落不明,一旦朱苗苗被绳之以法,她的孩子谁来抚养?于是,法官建议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朱苗苗提起公诉。

    今年元宵节的前一天,董勤光和另一名法官来到蒲山镇倪家洼村,给孩子带来牛奶、面包以及400元现金。董勤光特意拿出朱苗苗写给婆婆的悔过书,当众念给王芹听,希望她能原谅儿媳,然而王芹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日前,此案在开庭时,董勤光安排王芹和朱苗苗见面。婆媳俩半年没见,一见面便抱头痛哭,朱苗苗悔声连连,希望婆婆能原谅她的过错。然而,王芹却坚持称法律不讲人情,朱苗苗摔儿子就是想杀人,该治她故意杀人罪,按故意伤害定罪有些轻。

    董勤光说,朱苗苗致儿子重伤,将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。如果王芹肯原谅朱苗苗,考虑到孩子无人抚养等现实因素,法院可能判处朱苗苗缓刑。如果王芹不原谅朱苗苗,法庭期望的社会效果很难实现。

    编辑点评

    这个对仅仅8个月大的儿子都能下狠手的母亲何止是糊涂啊!虎毒尚不食子,何况人乎?拿儿子出气更是不可理喻,难怪其婆婆怎么也不肯原谅她。夫妻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离婚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莫在迁怒无辜的孩子了。

    法律链接

    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 【故意杀人罪】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第二百三十四条 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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